本篇將介紹以下重點:
1.神聖羅馬帝國?是什麼概念?
2.皇權與教權的拉鋸
2.皇權與教權的拉鋸

神聖羅馬帝國,這個由奧托大帝建立起的江山(領土見右圖,詳見註1),表面上光鮮亮麗,但其實歷經幾代(後面會說明)的統治之後,並不再穩固,因為這個類似封建制度的體制,是由許多小國家組成,每個地方的領主(Lehnsherr)都各自為政 ,負責保護自己臣民的和平與安。皇帝(König)並非絕對的統治者,而較像是一個位於所有小國領主之上的之一個象徵性人物。

在霍亨斯陶芬家族治理下的王朝(1138-1254),皇帝仍然有很大的權力,但在大空位時期(Interregnum,1245年-1273哈布斯堡王朝出現以前),這段時間沒有世襲皇帝,所以皇帝幾乎是沒有權力的,因此有力的諸侯分食掉帝國的領土。
皇權與教權的拉鋸
除了世俗的力量(皇權)之外,宗教的力量(教權)也相當強大。總主教(Erzbischof)、主教(Bischof)與修道院長(Abt)有自己的管轄區(Bistum),例如,幾個教區組成一個教省。教會透過皇帝的指派獲得管轄區,正因為神聖羅馬帝國與它的前身法蘭克王國都是基於基督教(應該說天主教)而來的。
在1356年金璽詔書(Goldene Bulle)由帝國的皇家議會頒布之後,確立了皇帝由所謂<選帝侯>選舉出來的制度。選帝侯由七個人組成: 科隆大主教、美因茨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萊茵-普法爾茨伯爵、薩克森-維騰堡公爵、布蘭登堡藩侯與波希米亞國王。擁有選舉皇帝權力的世俗國家稱為選侯國。在此之後權利才又慢慢從地方收回中央(皇帝)。後來(1495年),為了促成各個成員國的良好溝通以抵禦內憂外患(東南的土耳其),帝國議會(Reichstag (Imperial Diet))成立。從此,各組成國若有糾紛可以法律途徑解決;另外,帝國行政圈(Reichskreise)成立,以便更好地抵禦外患。
#複習:中世紀結束於1453東羅馬帝國滅亡,可推得東羅馬帝國與神聖羅馬帝國曾經同時存在一段時間。
1517年,馬丁路德發表<95條論綱>,批評當時教皇對於德國教會的負面影響,例如發放贖罪券(Ablass)。路得的文章受益於15世紀中,Gutenberg的活字印刷術技術,得以廣泛傳播於大街小巷。這影響相當深遠,其中之一是路德宗與天主教這兩大教派的爭鬥(Konfessionsstreit)。支持新教與天主教的諸侯互相對立,甚至幾度兵戎相見,1531年支持新教的諸侯組成一個施馬爾卡爾登聯盟(Schmalkaldischer Bund),這是一個有實力的軍事同盟。但由於皇帝查理五世強烈反對宗教改革,他瓦解了這個軍事同盟等一連串擴張皇權的措施使教皇與天主教諸侯也跟著不安,於是戰爭爆發,查理五世戰敗,在1555年被迫簽定<奧格斯堡合約>(Augsburger Religionsfrieden),其影響是新教勢力提升,皇權勢力下降,和約提出"教隨國立"的原則(人民的信仰由統治諸侯決定)
三十年戰爭簡介(之後另開文章探討)
哈布斯堡家族是一個貴族血脈,他們從1439-1806年幾乎不間段的出任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他們成功地透過通婚與繼承散播自己勢力。在1618年發生布拉格擲出窗外事件,時任皇帝馬提亞斯(Matthias)任命的波西米亞國王腓南迪二世(Ferdinand II.)是狂熱天主教徒,他的政策引發波西米亞人民起義。三十年戰爭是過往歐洲諸國彼此間小型矛盾的總和與爆發,由宗教開始,到後來演變成各國政治與軍事角力。
影響: 1648年終於在帝國議會內由西班牙帝國、神聖羅馬帝國的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法國、瑞典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內布蘭登堡公國、薩克森選侯國、巴伐利亞等諸侯邦國。
"喬"出一個和平協議<西伐利亞條約>,他的影響相當廣泛:
1. 1555《奧格斯堡宗教和約》繼續有效。
2. 開了以國際會議處理國際衝突的先例,近代國際法的雛形得以確立。
3. 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戰敗,皇帝戰敗,也代表神聖羅馬帝國的中央的力量已經式微,與眾多強大的諸侯國相比顯得多餘。
4. 法國實力大增,為日後霸權奠定基礎。
5. "日不落帝國"西班牙屢戰屢敗,國力式微。
6. 荷蘭從西班牙統治中獨立出來。
影響: 1648年終於在帝國議會內由西班牙帝國、神聖羅馬帝國的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法國、瑞典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內布蘭登堡公國、薩克森選侯國、巴伐利亞等諸侯邦國。
"喬"出一個和平協議<西伐利亞條約>,他的影響相當廣泛:
1. 1555《奧格斯堡宗教和約》繼續有效。
2. 開了以國際會議處理國際衝突的先例,近代國際法的雛形得以確立。
3. 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戰敗,皇帝戰敗,也代表神聖羅馬帝國的中央的力量已經式微,與眾多強大的諸侯國相比顯得多餘。
4. 法國實力大增,為日後霸權奠定基礎。
5. "日不落帝國"西班牙屢戰屢敗,國力式微。
6. 荷蘭從西班牙統治中獨立出來。
#補充:擲出窗外事件
在1618年,由於波希米亞王國(領土大約是現在的捷克)的國王腓南迪二世太過激進(禁止新教徒進行宗教活動、拆他們教堂等等)壓迫新教徒,導致當地人民把使節丟出窗外,並於隔年組成臨時政府,宣布波西米亞獨立,雖然"動亂"最後被鎮壓下來,但連鎖效應橫跨整個帝國。
法蘭克王國的衰微與舊制度時代(Ancien Régime)
在「簡短歐洲史系列」-法國波旁王朝這篇文章中我們說過,三十年戰爭也是法國波旁王朝與德意志的哈布斯堡王朝之間的較量,法國最終勝利。法國在"太陽王"路易士四的領導下,在法國實行已久三等級制度feudale Ständegesellschaft)將人們依教士(Klerus),貴族(Adel)與平民(das restliche Volk)三等級。
歷史學上把此等級制度稱為舊制度時代,舊制度時代結束於1789法國大革命,這標幟著中世紀法蘭克王國的沒落與近代史的開始(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建立)。
歷史學上把此等級制度稱為舊制度時代,舊制度時代結束於1789法國大革命,這標幟著中世紀法蘭克王國的沒落與近代史的開始(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建立)。
註1:取材自維基百科條目-Heiliges_Römisches_Re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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